胤之去澳洲了,
Lilly也去臉皮厚得要命王國了(欸?不是跟胤之去一樣的國度嗎?),
O.Na準備面對大考閉關去了,
我......沒朋友了。
雖然我偶爾會躲進殼子裡,但那是在心情青綠的時候,
老實講,從上次JP alone之後,
我已經好久沒有過過這樣一個人的日子。
跟大家在一起當然開心,但偶爾也想一個人輕鬆自在。
這次是個好機會,我想了幾個計畫,本來週末就要執行,
但礙於人身安全與財產風險,我最後還是退縮了。
所以這個禮拜我退而求其次,先挑戰了Eat alone。
Friends第四季第七集"The One Where Chandler Crosses The Line"片尾,
Rachel挑戰了一人晚餐,結果吃到哭...
這幕讓我印象很深刻,當時心裡也著實思考了一下 eat alone真有這麼奇怪嗎?
當時的想法是,問題不在eat alone,而是餐廳的選擇,
一個人去麵攤、小餐館或咖啡廳就一點都不奇怪,還有一種悠閒的氣質。
(喔,我得說去麵攤通常不會有什麼氣質,有的只是熱得要死。)
不過要在價位高一點的餐廳eat alone就有點...um...
就像Rachel旁邊的guy想的:"What kind of freak eats alone?"
所以我認為Rachel的問題是一開始就越級打怪=選的餐廳太高級了。
所以,本週我要挑戰一般會揪人去的平價餐廳,
今天,我就要當個minor freak!
目標是中高價位的N.Y.Begles~我想吃他家的brunch很久了。
打算吃完去晃晃台北地下街,找找看仙劍五,所以就選了附近的京站店。
打定主意之後,周五早早就上床睡覺了,
難得禮拜六這麼悠閒,起了個大早的我有一堆的時間可以浪費,
就決定把自己好好打理好,準備出門接客好好享受我的假日。
手腳都上了指甲油
(通常我只擦左手),
搽了腮紅
(我很少畫,因為會長大好多歲),
還用電棒捲了頭髮
(這很累人,捲度又比上了年紀的男人還不持久,還有燙傷風險),
看吧,還沒出門就都直了......
最後穿上長洋裝+短T打造休閒風~
(我畫妝不穿休閒一點真的會像被點檯...)。
等到要出門的時候已經是中午12點了,
時間都是我的,走在路上,心情好輕鬆,
但也發現越是一個人,越會走到哪裡都想到朋友,
就連解渴都會想到派大星。
到了目的地,人好多!
櫃檯說要等40分鐘以上,問我是否願意等,
我想了一下,反正不趕,看書吹冷氣發呆也不錯,就同意了。
小姐:"請問幾位呢?"
我:"一位。"
小姐:"...好,那我會再通知您。"
嗯,聽到"一位"的時候,服務生有愣一下,不過沒有明顯到失禮的地步,
這表示真的蠻少一個人自己來吃N.Y.Begles。(可能跟性別和時間也有關係)
整個店看進去,沒有任何一桌是eat alone,嗯,看來今天我freak是當定了呢~。
等我哈波看完一個chapter,就輪到我了YA!!
剛好店裡播送著Bruno Mars的The Lazy Song:
Today I don't feel like doing anything
I just wanna lay in my bed
Don't feel like picking up my phone, so leave a message at the tone
'Cause today I swear I'm not doing anything
Nothing at all, nothing at all
聽了真爽!
到這裡,以為我要寫食記嗎?
No, no, no, no, no, no, no, no, no, oh
Today I don't feel like writing anything
I just wanna lay in my bed
Don't feel like pop up my blog
So leave a message at guest book
'Cause today I swear I'm not writing anything~
最近太沒梗,腦內BGM一直都是這首歌。
完全懶得更新,把食記分開才會有得寫啊!
回到主題
((雖然本篇雜亂無章完全是流水帳來著,但還是跳一下))。
Eat alone的感想是--也沒甚麼,很愜意啊。
就把這兒當Starbucks(不過這裡假日有用餐時間限制),
我看書吃美食聽音樂,超享受啊!
大家也都各聊各的,看起來都很開心,
沒有甚麼人對我投以奇怪的眼光
(好吧,除了一個男服務生,他怎麼可以比客人還閒啊?)。
就在今天,我開啟了eat alone的大門,
雖然不知道會通到哪去(The Goal=Bachelorette!?),
但有了好的開始,總會願意繼續嘗試,
之後再自己去找不錯的餐廳消磨下午時光吧~!!
下次我想去<木抽屜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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