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好久沒改變髮型了,
除了瀏海之外,後面將近兩年的時間就只是放它亂長。
長頭髮漂亮時很漂亮(真敢說),
麻煩時卻真的是非常麻煩!
雖然看我喜歡畫畫,但其實我手拙到不可思議的地步。
每天除了戴髮箍、綁馬尾之外,老狗變不出甚麼戲法。
偶爾編個頭髮連鯊魚夾都會夾歪。
(這張很有鬼片的fu。)
假日偶爾上上電棒或睡前上個捲子,
但上髮品維持髮型之後就得努力洗頭,後來我也就懶得弄捲。
每天就是以馬尾巴趕蒼蠅之勢去上班~,
剛好,跟頑石同居的期間,
她看我頭髮披散就念、夾鯊魚夾也念、綁起來更是念(WHY?)!
當然我沒膽嗆:"Tell me what am I supposed to do!"
只好剪掉討個耳根清靜。
但一次剪這麼多,我再心如鋼鐵也會不捨,
想當初看告別黃金梅利號那一段我可是哭得亂七八糟呢!(哪來的天外一筆)
嗚喔喔喔我太喜歡你們了...(佛朗基mode on)
我也要來跟我的頭髮告別一下,
但如果我的頭髮開口跟我道別,我絕對會嚇死。
齁啦,真的很長吧.......。
就是那種往前一梳就可以去偷吃供品而不被抓包的那種髮型吶。
美髮師一聽到我要剪這麼多,就問:"妳要把頭髮留下來嗎?"
我愣了一下,第一次有人這樣問我。
"留下來幹嘛?"
"ㄟ...有人要留念,有人拿去作假髮。"
"拿頭髮留念很恐怖耶,去做假髮不是又要花錢嗎?"
"那妳要捐給癌症病患嗎?"
"哪裡可以捐啊?"
"癌症基金會。"
"(名稱還真是簡單明瞭)好那就捐吧。"
就這樣決定了我頭髮的第二春。
美髮師把ponytail剪下來後給我把玩一下,
感覺很奇妙哈哈。
拿在手上才真的感覺我的髮色很淺,
而且這張照得不像斷髮,看起來只像頭沒入鏡。
而且好軟好好摸喔~(觸感魔人mode on)
我當下超想反悔,只想掛在包包上每天摸,
現在冷靜後才覺得這個idea也太可怕,幸好我沒真的這麼做。
打閃光就看得出來髮質其實還不錯,
從沒染燙是主要原因,不過平常保養也有差啦。(跟我妹比就知道了)
回家後給給我媽看了照片,
她問我:"妳怎麼知道美髮師是拿去賣還是捐啊?"
哇啊...師姐你平常是在拜釋迦牟尼猴嗎?學佛學到動物園去了!
怎麼會對人性這麼沒信心........欸,害我也開始在意起來了。
隔天老闆娘說我那一把賣個千元可能不成問題,
更,下次我要自己拿去捐!
(美髮師:我要告你們損害名譽!!)
ㄟ總之,我只是走回懶人的老路,
新剪的這顆頭不用整理就大概是這種樣子:
還好不像安全帽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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